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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真相

1-24中華民國已滅亡

By | 01.中華民國生死書:有沒有滅亡?, 一、和平 | No Comments
現今台灣的國號是「中華民國」?如果我們的國家是中華民國(後中華民國,簡稱中國),那為什麼我們不能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對外出賽?如果不是,為什麼我們至今仍使用「民國」紀年?追根究柢要從1949年開始說起。

1949年11月20日,中華民國(前中華民國,簡稱中國)總統李宗仁因為眼見中國國民黨的勢力逐漸不敵中國共產黨,因此搭機逃亡美國;此時,中華民國就已經結束了。但是,由於中國國民黨不甘心中華民國就此滅亡,便由蔣介石帶領中國國民黨殘餘勢力逃亡台灣,並在次年3月1日於台北成立中央政府,名叫中華民國;當天總統文告宣稱要以台灣的中華民國「恢復」中國的中華民國。

之後,1950年3月13日,總統蔣介石在革命實踐研究院演講〈復職的目的與使命——說明革命失敗的原因與今後成功的要旨〉,明白指出:「我今天特別提醒大家,我們的中華民國(前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這個意涵已非常明顯,中國的中華民國早在這一天之前業已滅亡,並要以台灣的中華民國(後中華民國)去「恢復」中國的中華民國(前中華民國),號稱「反攻大陸」。

歷史學政權滅亡原則規範,當一國元首已被篡位、被擄走、投降等不正常方式離任,此政權即已結束,而中華民國總統離任的方式為逃亡,而非以正常的方式離任,即可以認定中華民國政權已經結束。

那為什麼至今仍有大多數人不知道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了呢?這一切要從不甘心說起,當初中國國民黨自中國來台時,就是因為不甘心中國的執政權被中國共產黨拿走,因此想要以台灣為基地,期望有朝一日可以「反攻大陸」重新拿回中國的執政權,也因此中國國民黨才會在台灣利用教育的方式,「告訴」台灣人「我們是中國人」;然而,國際法政權滅亡原則規範,當舊政權已結束,新政權要接收舊政權的一切遺留。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陸續取代中華民國的駐外大使館,足以看出各國已經相繼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政權了。

根據以上資料,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中華民國其實是舊中國政權,是個已經滅亡的政權;而國際各國承認的中國政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絕非是後中華民國,既使目前尚有14邦交國,也是在中華民國國號後面加上(台灣)來稱呼。

實際上,這個後中華民國政府是台灣政府,絕非中華民國政權。因此台灣利用中華民國(後中華民國)的名義走向國際才會處處受阻,期望台灣人可以早日從中華民國的惡夢中甦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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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已滅亡的「中華民國」

By | 02. 無法無天:《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 一、和平 | No Comments
「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是一個可以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名號。究其原因則要回溯歷史真相。
1945年,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盟軍指派中華民國軍隊接收台灣及北越、寮國等;此時中國掀起一場國民黨與共產黨內戰,中華民國政府軍節節失利,1
949年1月18日,當時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在美國聽證會上表示:「台灣目前還不是中國正式領土,因此南京政府垮台後,中國共產黨也不能進入台灣,美國將協助台灣獨立,並提交聯合國決定」。同時美國政府也告知中國國民黨:「盟軍總部對台灣仍有任務,故南京可遷都廣州,但不能遷至台灣」,由於美國官方一再強調中華民國政府不可遷至台灣,中華民國政府才遷到廣州。
1949年1月21日總統蔣介石被迫下台,改由副總統李宗仁接任國家元首,但此舉已不能挽回中華民國的頹勢。1949年10月,中國共產黨已經取得中國絕大部分的土地,並在北京宣佈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1949年11月20日上午7:50,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眼見情勢已無法挽回,便搭乘專機逃往他國,根據國際法,元首逃亡代表此政府政權的終結,即中華民國政府的滅亡。此後任何稱作「中華民國」的團體,都不再是真正的中華民國政府。
1950年3月1日上午10:00,蔣介石在台北總統府宣佈成立中華民國,此為第二個中華民國,被稱作後中華民國;不過,蔣介石欺騙台灣人民,稱作「復行視事」。這個在台灣新成立的中華民國政府卻假裝是從中國播遷來台的中華民國,繼續施行被中國人唾棄的《中華民國憲法》,及各種中華民國體制,並招徠逃亡到台灣的中央級官員與民意代表,成立中華民國體制。
事實就是如此,台灣的政府既不是中國的合法政府,就連名字都是假借已經滅亡的中國政府,而我們竟然被如此拙劣的謊言欺騙了這麼多年!您可能會想問:「台灣人怎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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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台灣政府怎麼成為中國政府?

By | 02. 無法無天:《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 一、和平 | No Comments
您如果看了今天的文稿,可能好奇,為何對岸那個對我們虎視眈眈的鄰居稱作中國(China),它的政府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而這塊我們生長的土地是台灣,政府卻叫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這其中有什麼緣故,我們必須加以釐清。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在1949年新成立的政府名稱,直到現在都是如此。而中華民國是中國在1949年之前的舊政府名稱,它在1949年11月20日上午7:50滅亡了。但是政治卻會欺騙人,這個中華民國政府的殘餘勢力,在次年3月1日上午10:00成立中央政府,卻謊稱自己是中華民國政府,係從中國遷徏到台灣。

於是台灣也自稱「中國」(Republic of China)?在台灣這個政府口中,對岸是「中共叛亂」下建立的不合法統政權,而我國是正統的「中華民國」,文化傳承自「中華道統」。然而在國際社會上,我們的形象真是如此嗎?

眾所周知,國際法規範國家及國與國之間的種種關係,其中對於國家與政府之間的規範,全都主張國家成立之前須有政府,而且一個國家唯有一個政府,該政府即是合法政府,行使國家所賦予的統治權;若該國有合法政府之外的政府或自稱是該國政府者,則該政府為非法政府,會被視為地方政府或叛亂團體。

國際法是當代國際社會被廣泛承認並接受的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已經被國際上絕大多數的國家所承認,是唯一能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而占據台灣這塊土地卻自稱「中華民國」的政府,大言不慚地說擁有「中國主權」,卻毫無任何合法證據,這樣的政府根本就是欺騙人民;再者,台灣政府一旦自稱「中華民國」政府,就觸犯了國際法一國一合法政府的規範,因為中華民國為中國的舊政府,「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中國的非法政府,中國可以合法進攻。事實上,「中華民國」不僅不是個合法政府,甚至連名字都是精神分裂的產物,因為真正的中華民國政府早已經在1949年滅亡了。可憐的台灣人,竟然被一個連名字都不是真實的政府統治了這麼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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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類共識:你我他都有的共同基本認知

By | 01.中華民國生死書:有沒有滅亡?, 一、和平 | No Comments
世間有一定的道理,在世俗的行為規範中有人們所遵循的規則推著一代又一代的人們,以人們所能接受的最低共識來做為行為標準參考,這便是道德。在道德或道理的標準上,再構築一個約束力較強的規則,讓人們共同遵循且有了禁止的規定,如果有人逾越這項規定,就會被處罰,例如我們所稱的法律。

這一些相當多的規則,最基本的源頭是人類共識,也就是人們共同具有的基本概念,這些基本概念都存在於每個人的腦海中;尤其是同一地區、國家的概念更加密合、相同,使用的語言也更能互相溝通、明瞭、簡易。譬如有人說了一個普通常用的詞彙,其他人都能清楚、明白,不須要詳細解釋,這是最基本的共識,就像有人說麵粉、麵糰、麵包等詞彙,其他人都知道所指的是什麼。

    又譬如說到台灣(Taiwan)這詞彙,全世界略有知識的人都知道是什麼意思,指什麼地方。如再由此而延伸說出台灣人(Taiwanese),全世界略有知識的人都知道這個詞彙的意思以及指什麼地方的人,這就是一種共識。

在人類共識上,若與該事物有關係而產生出某種感覺,便會有更上一層的共識;依照前面所舉的例子說明,如果有人之前接觸過白白的、細細的麵粉,或捏過一團的,軟軟的麵糰,又或是吃過鬆鬆的,香香的麵包,當他聽到這些詞彙的感覺,就會與沒有接觸過的人不一樣,然後會隨著關係的緊密或疏遠而產生各種不同的感覺。

相同的,隨著關係的不同,聽到台灣(Taiwan)、台灣人(Taiwanese),就會有不一樣的感覺,例如本身是台灣人,或曾住過台灣,又或是曾經到台灣旅遊的人,都會有不同的感覺;生在台灣、活在台灣。因此對台灣這塊土地產生認同感,覺得「我是台灣人」、「台灣是我的國家」,對於這塊土地有所依戀、認同、歸屬,這種自然形成的認同感合乎人性,就是人類的共識,普世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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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你現在又不是房東我幹嘛給你租金?

By | 01.中華民國生死書:有沒有滅亡?, 一、和平 | No Comments
在一個政權所統治下的人民義務是必須為其繳稅,若有一天此片土地的人民不再為這個政權繳稅,這代表什麼呢?政治學政權滅亡原則即是認定政權已經滅亡了,如中國歷史上,(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以南京為首都正式成立,同年宣統帝(愛新覺羅·溥儀)於2月12日退位,即大清帝國滅亡。

大清帝國原本統治的土地被新成立的中華民國奪走,人民不再繼續繳納稅金及徵兵等維繫國家強制力之要素,即倘若前大清國統治者在紫禁城中發號施令,離開紫禁城城門即是無效。於此,大清帝國之政權已經於此時正式宣告終結,也就是大清帝國統治下土地的主權已轉移到中華民國政府之下。

大清帝國覆滅後的第三十八年,中國這塊土地上政權又再度翻轉了,中華民國統治下的中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推翻原擁有的政權勢力遭中國人民摒棄,中華民國這個政權以於此時宣告滅亡,如同大清帝國,原來中華民國統治下土地的主權已轉移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下。

直至如今,中華民國已經不是世界上所承認、認可的中國合法政權,然而此地的「台灣政府」卻隱瞞一個外國政權的滅亡歷史,即「中華民國」已經滅亡的事實隱瞞了台灣人民諸多年。

 為什麼全世界獨有台灣政府及台灣人不知道中華民國已經滅亡的歷史?為什麼台灣政府要隱瞞一個外國政權的滅亡歷史,甚至更改自己的名字為亡國之名?這些「為什麼」都是源於各種政治的陰謀、相互的爭奪、爭鬥的角力下所產生的因果。當初蔣介石及中國國民黨不甘心中國政權被篡奪,於是意圖利用台灣再度奪回中國的主控權;不過,這種行為被稱作侵略中國,非是「反攻大陸」。

也許,現在的我們無法反轉歷史、改變過去,但我們應正視現況、利用自己的所能為替過去伸張,將所有的錯誤一一導正與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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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新台幣證明中華民國早已「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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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名嘴如論到「中華民國」滅亡,一定會指著新台幣說:「這張鈔票上明明寫著『中華民國』,怎麼可以說中華民國已經滅亡?如果中華民國已經滅亡,那這張鈔票豈不是偽鈔?」以上說法,扭曲了很多台灣人的認知。

首先,我們要了解,鈔票上的國號根本沒辦法證明政權的存在,因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鈔票上並沒有書寫完整的國號,僅有國家的簡稱。因此,倘若新台幣上印製的國號可以證明「中華民國」存在,那麼在這裡要告訴大家的是「中華民國」這個偽國號是從1970年12月21日後才印上去的,也因此,若鈔票上有印製國號就足以證明它的存在,那麼在1970年12月21日前沒有印製國號,也可以證明其不存在!此外,新台幣反而可以證明「中華民國」早已滅亡,政治謊言所扮演的魔鬼就躲在鈔票裡。

第一隻魔鬼是鈔票上印製著「中央銀行」四個字;世界上的中央銀行有一百多家,而台灣鈔票上印製的「中央銀行」卻不敢明白指出是哪一個國家的中央銀行,原因為何?依國際法新政權繼承舊政權規範,中國新政權會接收舊中國的一切遺留,因此台灣的「『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在1971年10月25日那天就已經將存款全部領出,且帳戶也已撤銷,如此可以證明這個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了。

此外,如民國三十七年中華民國滅亡前夕發行的金圓券,上面印製著中國中央銀行(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於是知道這是中國的中央銀行。但是新台幣上頭所謂的中央銀行之前未加上任何名稱,究是中國還是台灣?若為中國,台灣則會立即被中國接收,且更改國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若為台灣,怎麼用「中華民國」國號?

第二隻魔鬼是這個「中華民國」殖民政府為了騙取殖民地台灣人民的信任,於2000年時規定新台幣的發行機構從台灣銀行改為不知道是哪一國的「中央銀行」;這是欲蓋彌彰,此地無銀三百兩。我們可以由鈔票的發行機構看出這是哪個國家的鈔票,而新台幣原來的發行機構為台灣銀行,如目前還可使用的1999年發行的五十元塑膠鈔票,上頭印製的發行機構是台灣銀行,上端卻印製「中華民國」的字樣,台灣發行的鈔票怎會是「中國」國號?

第三隻魔鬼是鈔票名稱叫做新台幣,全世界國家發行的鈔票必定與該國國號一致,如日元、美金、韓幣、新加坡幣等,或一眼望去就知道是何一國家的錢幣,如人民幣,因中國政府強調其是「人民政府」。獨有台灣的鈔票名稱與國號不同,因此其中必有錯誤,是新台幣錯誤?還是「中華民國」錯誤?台灣人,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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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台灣護照證明中華民國已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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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是政府發給本國公民、國民的一種旅行證件,用來證明持有人的身份,以便進出本國與外國;持有人首次要離開本國時,須先向外交機構申請,持有護照後才可以出國。

護照的封面除了會印上Passport外,也會有該國國徽的圖像,加上該國文字書寫的全稱、英文字樣;護照內頁會有詳細的資料,包括持有人的相片、出生日期、出生地國籍及其它個人身分等證明;最後的空白格則會有持有人的簽名。隔頁,則會有發行國之外交機構請求持有人在外國旅行時,希望當地國政府官員儘量協助的文字。護照規格方面,聯合國和國際民航組織都有關於各國護照的設計和特徵的規定,因此各國護照格式較為一致;近年來更利用電腦判讀的方式,節省管理人員查驗護照的時間,也較不易有錯誤發生。

然而,當台灣人出入國門持有的是台灣護照,還是「中華民國」護照呢?1950年以來,台灣人出國拿的是「中華民國」護照,初期甚至在封面上印有「中國」護照的字樣,後來才改「中華民國」護照;這樣實施到2007年,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才又在封面加上台灣Taiwan,如此較不易被他國判定為是中國China;然而,此修正被很多中國國民黨國會議員批判,但事實上卻是給台灣人民很多便利之處。

「中華民國」簡稱「中國」,那如果台灣人持這份護照到中國去旅行是可行的嗎?當然無法,因為這並不是中國政府發行的護照,現今中國的國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已不是中華民國,即這個舊國號早已被取代了。國際法規範一國一政府原則,中國只有一個,政府也只有一個,新的政府滅掉舊的政府;這個台灣「中華民國」護照並不是中國政府發行的,也就無法在世界各國以中國的身分通行;因此這本台灣「中華民國」護照足以證明中國舊政府已經滅亡。

「中華民國」護照不是在中國發行,也沒辦法在中國施行,現在的中國人拿的也不是「中華民國」護照,這些都足以證明「中華民國」政府早已經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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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中華台北」足以證明中華民國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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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國際運動賽事中,台灣的運動選手都賣力地為國家爭取榮耀,然而,台灣選手們究竟是為了哪個國家爭取榮耀?此疑惑是來自於我國代表選手出國比賽使用的國家代表名稱並非台灣或假國號「中華民國」,而是「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

「中華台北」這個名稱是怎麼來的呢?台灣在1950年成立了「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組織了一支名為「中國隊」的隊伍外出比賽,但卻因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的中國隊隊名相同,產生了很大的問題;世界奧林匹克委員會要求台灣隊伍使用「台灣隊」為名,卻不被台灣的政府接受,仍堅持以「中國隊」的名義參賽,甚至因為堅持使用「中國隊」為名而二次退出奧運賽、一次無法入境;直至1981年雙方才敲定,同意台灣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賽。

有人可能認為「中華台北」可以代表台灣,但「中華台北」並不是台灣的國號,「中華台北」中的台北雖然是台灣的地名,但中華卻是屬於中國名稱;台灣不屬於中國的一部分,所以不應該使用「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這個名稱,而應該直接使用台灣這個名稱。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名稱叫做「中華台北」,為何台灣要稱作「中華台北」?

現今的中國政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中華民國」,真正的中華民國早在1949年滅亡了,如果我們再以「中華民國」參與國際賽事,就像是使用「大清帝國」的名義參賽一樣奇怪,國際各國根本無法接受一個已經滅亡的國家名稱至今仍被用來當作參賽的隊名,因此,這個「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也只是用來蒙騙我國人民以及其他國家罷了。

反之,如果中華民國(簡稱中國)沒有滅亡,為什麼不能使用中國隊或中華民國隊參賽?如果中華民國沒有滅亡,為什麼會被奧委會強迫改名為台灣隊?事實上,這就是國民黨的政治謊言難敵人類的共識,台灣這塊土地就是台灣,與中國毫無瓜葛,不能叫做「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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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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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指被害者對於加害者產生情感,同情加害者,認同加害者的某些觀點和想法,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心理現象是當事人掩蓋不想討論問題。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來源是1973年於斯德哥爾摩的一家銀行發生的綁架案,有兩名歹徒行搶並挾持了四名銀行人員,歹徒與警察僵持了許久才投降,事後被挾持的銀行人員不僅不痛恨歹徒,反而跟歹徒成為朋友,還對救他們的警察產生敵意,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由來。

早在1945年,國民政府接替日本佔領台灣,並對被統治的台灣人抱持著優越感,而官員貪污腐敗,壟斷並管制物資買賣,並掏空民生物資運往中國,支援國共內戰,使得當時的台灣物價上漲,民不聊生。

終於在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台北市查緝私煙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日的抗議遊行,中國國民黨派遣軍隊鎮壓殺害台灣民眾,從此釀成228大屠殺,全島被殺害的台灣人約有28,000人。

 而後台灣緊接著實施長達38年的戒嚴,被稱作白色恐怖時期,估計至少數萬名民眾在此時期死亡、失蹤、監禁。在其間中國國民黨不斷的殺害監禁台灣的知識份子,使得台灣在漸漸開放的時代無台籍菁英能夠為國所用,而中國國民黨的權貴後代繼續的欺詐統治台灣人。

 此期間,發生美麗島事件,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一群台灣人利用這一天舉辦遊行,呼籲爭取民主自由,被執政當局逮捕,嚴刑拷打,並在次年2月28日發生殺死省議員、美麗島事件被告林義雄的母親及兩位女兒,一位女兒傷重救活。中國國民黨利用這個特別日子,再次用同樣的殺害手法威脅恐嚇台灣人。

而台灣人長期在這種恐嚇、脅迫、殺害的環境當中,噤若寒蟬,久而久之,很多人支持中國國民黨的統治;這在選舉當中可以看得出來,九十年代之前,該黨的選票恆常居高不下,經常在70、80%以上,探索其中原因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應是主因,即台灣人同情中國國民黨在當時係不得以的做法。

 再者,中國國民黨頻頻以中華民國「遷移」台灣為藉口,迷惑台灣人的思考邏輯;事實上,中華民國早就於1949年11月20日,總統李宗仁逃亡美國就滅亡了,根本沒有「遷移」到台灣。而「中華民國」對台灣並沒有主權,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稱「中華民國」在台灣是非常荒謬的;如果台灣認同「中華民國是台灣」或「中華民國在台灣」,不再追求以台灣為國號的獨立建國,在世人眼中仍然會被當成是中國領土,而不是獨立國家,或是國際法上的殖民地。所以台灣人,我們還不覺醒嗎?還不反對「中華民國」這個世紀天大的謊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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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國家僅限一個合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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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規範所有國家在國與國之間的種種關係,其中也牽涉到國家與政府之間的關係,而在部分細節上難免會因觀點不同而有見解差異者。但對於國家與政府之間的規範,毫無異議者,即主張國家成立之前須有政府,而且一個國家唯有一個政府,該政府即是合法政府,行使國家所賦予的統治權。若該國有合法的唯一政府以外的政府,或有任何政府自稱是該國政府,則該政府不是合法政府,而是該國地方政府或叛亂團體。

台灣的國號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台灣要做為世界的一份子,一定要符合國際法的規範,才會獲得國際的接受與承認。但是國際法規範國家與政府的關係,除了前舉一國一政府之外,尚有國家與政府的名稱必須一致,如此一塊土地上成立的政府始能稱作建國。而目前台灣土地上的政府是(後)中華民國(簡稱中國),(後)中華民國政府與台灣國家名稱不同,(後)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政府,非是台灣的政府,於是台灣無法成為主權國家。

2009年6月1日薩爾瓦多總統就職日,馬英九與國務卿希拉蕊自我介紹:「I’m the president of Taiwan.(我是台灣總統)」,但在馬英九返回台灣後,在各大公開場合皆稱自己是(後)中華民國總統、元旦文告中說:「今天是(後)中華民國的…」、在競選場合說:「(後)中華民國萬歲!」,在(後)中華民國抗戰70周年紀念演講,也不離(後)中華民國四個字,馬英九的行為,就是知道已經無法欺騙其他國家(後)中華民國還存在,而且還是非法政府。中華民國已經在1949年11月20日上午7:50,總統李宗仁專機起飛,逃亡美國時滅亡了,現在只剩下台灣人傻傻地相信(後)中華民國還存在的謊言,而這個非法政府的謊言持續了70多年之久,使台灣人還身陷在後中華民國的泥沼裡,無法脫離。

當您打開電視或是社群軟體,就看到政客們高喊著(後)中華民國萬歲,台灣人在這些政客的耳濡目染之下,要如何相信中華民國不存在?而且還是非法政府?

當台灣人在國外與外國人打招呼,一定會說自己來自於台灣,而非是中國或中華民國,這就是台灣人早就否定了後中華民國,請問您有無否定過後中華民國?為什麼您還在傻傻支持那個早已被自己證明是假的政府呢?

依據自然法,我們生長在台灣,我們的國號就是台灣,不會有其他名稱。不論是在貿易、生活還是競賽,全世界的人都稱呼我們為台灣,台灣才是我們真正的名字,我們不能繼續欺騙自己的國家是中國(全稱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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