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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如果中華民國沒有滅亡

By | 01.中華民國生死書:有沒有滅亡? | No Comments
如果中華民國沒有滅亡,人類歷史無法研究!否則蒙古人可以說元國沒有滅亡,滿人可以說大清國還存在;若依此而論,整個人類歷史必會大亂。全世界除了台灣之外,皆聲稱中華民國已滅亡,唯獨一群台灣人迷惑於政治之中而不自覺,甚至以脅迫的方式要求他人相信這段違反事實的歷史。

如果依照那群人所說的,中華民國沒有滅亡,歷史學、國際法、政治學等學科都必須重寫。先談歷史學,數千年來的歷史書籍會因此而成為廢紙,而該學科很多原則或共識都必須改寫;重新再以新共識改寫之前全部歷史書。這個工程太大了,這樣的做法可能嗎?當然不可能。

如數千年歷史的政權滅亡的共識:領導人不正常離任而建立新政權;因為1949年11月20日上午7:50當時中國總統李宗仁落跑,這種行為符合歷史的政權滅亡共識,所以歷史學家必須斷定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不得有所偏袒,否則將遭致後人譏評。

歷史學如此,國際法又如何?三百多年來形成的國際法規範則全然改觀,如國家繼承原則、政府繼承原則、國家獨立共識、占領不破主權共識等很多項規範,都要拋棄進垃圾桶;這種天翻地覆的大改變,只是因為一群台灣人堅持中華民國沒有滅亡而造成,可能發生嗎?

政治學也產生很大變化,數千年來建立的政治學原則必須就此拋棄,如政權成立共識,政權滅亡共識等。

如此動搖、改變了全世界人類長期積累的學問,台灣人何德何能?是現代台灣人對?還是數千年來的人類錯?

1912年建立的中華民國早已覆滅於天地之間,不復存在,這在國際間是不爭的事實;我們可以藉由自然法公平原則、自然法是非規範、自然法規範死亡即是永久、歷史學政權滅亡原則、政治學政權滅亡原則、法學政權滅亡原則、國際法元首不在原則等判定中華民國已經滅亡的事實。而千真萬確的歷史事實也不會因為台灣人不相信或無法接受而改變、消失,歷史是唯一不變的道理,而時間會還給歷史一個公道。

中華民國政權滅亡,對台灣有非常大的影響,一般人悉知故宮文物及黃金因為中華民國覆滅而運抵台灣;然而,中華民國滅亡影響台灣最大的地方在於台灣獨立。台灣獨立的影響反而被政治謊言所掩蓋,國人有所不知,該政權覆亡促使台灣獨立成為事實,也使我們了解台灣尚未建國,台灣人必須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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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台灣國取代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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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外交部針對熱愛台灣的設計師陳致豪設計的台灣國護照貼發出聲明,即「勿在護照封面黏貼貼紙或改變字樣,否則可能在申請國外簽證時因護照污損遭拒,以及無法順利搭機或通關」。

針對外交部的聲明,陳致豪也發表其設計台灣國護照貼」的想法,他根據經常跨國旅行網友的建議,提出台灣護照上的 Republic of China字樣,會讓外國海關認為我們來自中國,除了在通過海關時要花費唇舌加以解釋外,甚至有可能因此無法順利通關。

我們將此窘境放大檢視,首先,先提到中華民國的簡稱為「中國」,因此若是台灣人的護照上頭寫的是「Republic of China」被海關認為是中國也不是沒有道理;接著中華民國在各國眼中早已是滅亡的政權,滅亡的政權怎麼可能又死而復活?因此使用中華民國護照無法順利通關,也是情由可原。此外,中華民國為中國的舊政權,是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的舊政權,因此,若是台灣繼續使用「中華民國」作為國號,會被中國依照國際法政府繼承原則合法繼承,也就是說台灣很可能被中國合法繼承。
透過
台灣國護照貼事件可以看出,目前的台灣人已經慢慢有我們居住在台灣,是台灣人的意識,已經不再將「中華民國」放到至高無上的地位了,也就是說,台灣人已經會開始思考「中華民國」與台灣之間的關係了。也因此,台灣人應該站出來面對「中華民國」帶給我們的困擾,一起推動台灣獨立復國一事,期望有天我們可以拿著「台灣護照」走出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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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可以證明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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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聯合聲明》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日語:日本国政府と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共同声明)。

其《中日聯合聲明》之簽署者,日方為內閣總理大臣-田中角榮,以及外務大臣-大平正方;中方為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以及外交部長-姬鵬飛。《中日聯合聲明》主要內容為:強調中日兩國的悠久友誼,結束兩國的不正常狀態(戰爭狀態),日本對「過去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等。《中日聯合聲明》簽署條款中主要有七個要點,其要點有:中日結束不正常關係,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日邦交建立。中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中日兩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持久和平友好關係,用和平手法解決一切爭端、反對霸權主義,進行以締結和平友好條約為目的的談判。

由《中日聯合聲明》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的中國,我們從以上條款要點中的第二點可清楚見到「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其意涵為否決「中華民國」政權,其原因是「中華民國」在西元1949年就已經滅亡是不可否認之事實,而在台灣成立的「中華民國政府」理當是不合法的中國政權。而在這當中,此《中日聯合聲明》也足以向國際證明中華民國已滅亡之事實,也反映出在台灣的政權為假中國政權,也可從此看出在台灣的假中國政權為了掩飾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滅亡的事實,捏造出各種政治謊言以及政治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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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台灣何處尋找「中華民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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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一群人至今仍聲稱:「我是台灣人,我的國家叫做『中華民國』」,此句話可以很明顯的看出矛盾之處,既然是台灣人,國家怎會是「中華民國」(簡稱「中國」)?「中華民國」是中國的舊政權,而台灣非是中國,又怎麼可以喬裝成中國?以邏輯而言,在台灣成立的國家,國號必為台灣」,而中國人成立的國家,國號必為中國;台灣人住在台灣,國家也一定會是台灣。每當外國人問這些以為自己國家是「中華民國」的台灣人從哪裡來時,得到的答案一定是台灣,而非「中華民國」。

這是可以理解的,台灣土地上的人叫做台灣人,台灣人的國家一定是叫做台灣,怎麼會冒出一個叫做中國的政府?這未免太不合乎邏輯了。

而中華民國是中國在1912年成立的政權,也只有中國才能使用,不可能存於其他土地上;它可以存在日本嗎?不行,如果有這樣的政府,一定是侵略來的。就像是二十世紀初期,日本的軍隊及政府出 在中國北方,這就是日本侵略中國北方的證據。

況且,中華民國早已在1949年滅亡了,而現今在中國的政權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中華民國既然已經滅亡,就不可能再用任何方式「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土地上;又或者是在非中國領土上重新建立一個中華民國政權,這也是一種侵略的行為。因此,若有自稱是中華民國的政府出現在台灣土地上,這一定是假冒的中華民國政權,絕非真實。

若是中華民國沒有滅亡,為何全世界的人稱呼這塊土地是台灣,而非「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是台灣人,而非「中華民國」人、「中國人」。我們可以常常聽到我是台灣人我愛台灣某某人是台灣之光等之類的話語,為何不將以上的台灣通通改為「中華民國」?甚至當台灣人拿著「中華民國」護照通過外國海關之際,海關若是問從何而來,為什麼會不假思索的回答台灣?事實上,這些事證很多台灣人都曾經親身遭遇過,即大部分台灣人都曾否認「中華民國」猶存在,但就是因為政治的洗腦教育造成今天台灣人都遺忘了該有的邏輯。

這些「中華民國人」若非是自欺欺人,即是指鹿為馬,因為長期遭到受政治迷惑,對一個早已不存在的外國國號視若珍寶,這無非顯示統治者蠱惑民心,操控人民思想,真實歷史被扭曲及利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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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何處尋找「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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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簡稱中國,為中國的舊政權,它一定存在於中國,依照自然法規範,中華民國不可能存在於中國以外的地區。但是台灣稱作「中華民國」,則是存在於中國土地以外,未能符合自然法及其他學科的規範。

此外,第一次大戰以來的國際慣例,是強權國家以資源支持革命團體、推翻該國的舊政權,並成立新政權,如1949年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獲得蘇俄的支持,在中國成立新政權;或以資源支持原有政權,使其更加穩固,如此該政權便會轉而依靠強權國,如法國在重組政府時,卻因為政局不穩,在美國的大力支持下,於1958年成立新政府,也因此該政府轉而依附美國的勢力。

因此若說台灣有一中華民國,則需由擔任強國的中華民國還存在於天地間,才可以另外扶持占領地的台灣成立一個當地人民組成的政府,然而中華民國並無此項做法,而是不顧台灣主權是否存於日本手中,直接強佔台灣;這種強占的手法並非國際的慣例,且不論是國際法或從一次大戰以來的國際慣例,均未承認因軍事而占領的土地擁有主權。

中華民國早已煙消雲散,湮滅於中國土地之上,在該政權一百日那天,就是1950年3月1日,殘餘勢力聚集在台北成立新政權,當時為了顯示反攻回去的意願,也為了安撫一起逃難來台的軍民,竟然命名中華民國(台灣)。這嚴重違反自然法、國際法、歷史學、政治學等學科的規範;不稱作台灣政府,這種不遵照事實而做的作法,嚴重違反了人類共識,也造成了台灣內部很多混亂,實在需要台灣正義人士加以修正、解決。

此更是違背世界近代以來的國際慣例。該慣例為強權國家利用軍事力量佔領一地,並成立一政府,即該政府成為此強權國家的屬國,且該國家擁有此地的主權;二次大戰期間如此,終戰後也是如此,如蘇聯扶植東歐幾個國家,最後那幾個國家都變成蘇聯的屬國。但中華民國(台灣)卻非是,顯然其是台灣的假國號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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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開羅宣言》、《波次坦宣言》、《日本降伏文書》與《舊金山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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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從1943年的《開羅宣言》來看,美、英、中三國堅持對日作戰直到日本無條件投降為止,日本歸還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在太平洋區域所占的一切島嶼,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譬如滿洲、台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在1945年所發表的《波次坦宣言》中,提及《開羅宣言》必須實現;接著《日本降伏文書》也提到遵照《波次坦宣言》的條件。但是以上三份皆屬政治性文件,不是法律性文件。政治性文件的產生、格式及效力都與法律性文件大大不同,尤其是在效力上差別非常大,政治性文件的效力有限,一旦同意或簽字的人改變意思,該份文件即失效;而法律性文件則不然,一旦簽字後,即永久有效,除非有一方公開撕毀該份文件,至此境地,之前已實施的條文也繼續有效。

    按照戰時國際法規範,戰爭期間最後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文件是和約,該次戰爭終結的和約是具有決定性的法律性文件。二次大戰最後的和約是對日和約,即是《舊金山和約》,其中有關領土問題為第二條領土放棄,第a款朝鮮及其島嶼,第b款台灣及澎湖群島,第c款千島群島及庫頁島鄰近各島嶼,第d款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第e款南極地區,第f款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

    由此可見,《舊金山和約》並未說明台灣、澎湖須歸還給第二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在和約簽定前早已不再遵守《開羅宣言》、《波次坦宣言》的規定了。

    中華民國於西元1949年滅亡,中國共產黨成立新中國,當時由盟軍接收的台灣並非中國之領土,而是日本領土,中國未能自然擁有。再加上當時中國發生國共內戰,戰敗之中國國民黨逃亡至台灣;原有的中華民國政府並未隨之逃到台灣,因為政黨可以逃亡外國,政府不能遷移到外國。於是得知,中華民國政府係就地滅亡,非是中國國民黨的政治謊言:「中華民國遷移到台灣」。按《舊金山和約》規定,台灣係獲得49簽署國同意獨立,既然獨立,卻未能建國,因為政府名稱非是台灣,所以不符合自然法的規範。

    因為這第二個中華民國並未擁有台灣主權,我們由此知悉,第二個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實行統治權是非法,並且沒有正當性,第二個中華民國政府毫無法理可以在台灣停留,卻已存在了71年多了。台灣人你可以允許這種事情繼續下去嗎?如果你是一位有知識、智慧與勇氣的台灣人,應該將這個不法無理的假國號驅離,以恢復台灣主權為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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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馬英九總統出訪時宣稱自己為台灣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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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總統馬英九在2009年6月1日在南美洲薩爾瓦多遇見美國務卿希拉蕊(Hillary Diane Rodham Clinton),並自我介紹:「I am the president of Taiwan. (我是台灣總統)」,而不說:「I am the president of Republic of China. (我是「中華民國」總統)」?面對這一位國際上的知名人物,馬總統不敢欺騙,於是非常自然地說出他為台灣總統的事實。

2008年3月22日馬英九先生在競選總統前,口口聲聲自己是台灣人燒成灰猶是台灣人;當選後,立刻改口其為「中國人」。由此可見,他之前所說的台灣人只是為了用來騙選票的手段之一。

當馬英九總統在面對美國務卿希拉蕊稱自己為
台灣總統深具意義,由於馬氏兼任中國國民黨主席,而「中華民國」這個假國號是該黨數十年來籠罩台灣的工具,如今見到國際上重要人物不得不自動拋棄。由此可看出,該黨自覺這個假國號已到無法隱瞞的地步,紙早已包不住火了。

    國際間有一共識,或稱作國際慣例,國號有長短稱呼,即有長國號、短國號分別;長國號是該國的全稱,短國號是該國的簡稱,如美國,這是短國號,美利堅合眾國則是長國號。

    何時使用長國號?何時使用短國號?都有一基本原則。長國號是在正式文件上簽署時使用,如簽署條約就需要使用長國號。其他場合大多使用短國號,如開會時,會議桌上擺的名牌,或與會人士掛在胸前的名牌,一定要寫短國號;稱呼自己國家也是用短國號,如自我介紹則使用短國號。另外一種情況是外國稱呼一個國家的稱呼,如我們慣常使用短國號稱呼別的國家,像使用口語表達法國、英國、秘魯等。

    短國號與長國號的差別,在短國號的後面再加上政體,就如同韓國是簡稱,大韓民國是全稱。這世界上也有短國號與長國號一樣的國家,如加拿大,長、短國號相同,此類國家共有23國。

    而台灣有短國號,卻無長國號;「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是長國號,卻不是台灣的長國號,因為「中華民國」簡稱中國(China)。我國自稱台灣(Taiwan),外國人也稱呼我國為Taiwan(台灣),不可能是中國(China);中國(China)在中國的地方,怎麼可能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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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陳水扁總統承襲李登輝總統發表一邊一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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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總統在2002年8月2日
時,於總統府以視訊向在東京的世界台灣同鄉會演講:「台灣與對岸中國是一邊一國,要分清楚」。此為著名的一邊一國論,此論述主旨即為台灣與中國為兩個國家,而此一邊一國論承襲了李登輝總統在1999年提出的兩國論。

陳水扁總統在2002年競選總統前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然而,在其就職兩年後,提出了「」一邊一國論,並在其離任的最後兩年,將郵票、國營事業名稱改為台灣,也在護照上加註Taiwan,為的就是要證明台灣就是台灣,卻又怕台灣人被中國國民黨洗腦已久,對於「中華民國」有著非常濃厚的情感,一下子將「中華民國」四個字拿掉會引起很多人的反彈,因此先採兩者並用的方式。

1912年大清國被推翻,建立了中華民國,這是建國,因為早在1644年中國這個國家就滅亡了,成為殖民地。中華民國國祚38年,迄於1949年11月20日滅亡。接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1949年10月1日建立,此稱建政,係建立新政府。

中華民國滅亡後,一些殘餘勢力逃往猶是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並在1950年3月1日建立中央政府,蔣介石自命總統,這在國際法、政治學及歷史學都是獨立的做法。但是蔣介石卻命名為中華民國,其主意是要「反攻大陸」、「恢復中華」,這兩個都是美化侵略中國的政治謊言);但是台灣不是中國,於是台灣有獨立卻沒有建國,這與一般國家獨立即是建國不同。

台灣為何要使用一個在國外都抬不起頭的國號?數十年來台灣發生的大事件,國際媒體一概以Taiwan(台灣)稱呼,絕非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然而,台灣若有重大措施發布,台灣必定以「中華民國」自稱,而國際媒體一概以Taiwan稱呼,絕無例外,如1991年結束的「動員戡亂時期」。

「中華民國」這個稱呼始於蔣介石,卻不待蔣氏下台或死亡,外國政府就稱我國為Taiwan了,這樣的Government of Taiwan(台灣政府),在幾十年後,若仍自稱Government of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政府),肯定會被外國人士質疑或譏笑;這個「中華民國」只能在國內騙國人,但千萬不可拿出國外,以免被當成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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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李登輝總統所做的台灣正名運動

By | 01.中華民國生死書:有沒有滅亡?, 一、和平 | No Comments

前總統李登輝曾於2003年3月8日於總統府前的誓師授旗大會上說:「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並高聲表示台灣應該正名為台灣;接著說,「我曾經是『中華民國』第八、九任總統,講這話最有意義」。次年11月14日
李登輝總統再次表示:「台灣是『中華民國』,令人愛笑。因為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佔去了,台灣就是台灣」;又接著說:「『中華民國』都已經不存在了,但台灣內部還有一批人拿著『中華民國』的『神主牌』來騙人」。

2005年10月17日李氏向美國紐約台僑演說,表示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了,因此不需要獨立,並指出:「現在的政府說中華民國是台灣的,是不對的!你知道不知道,中華民國在台灣,給你『借』這個地方,但也可以把『中華民國』趕出去才對!」

李登輝總統在位十二年,在其下台後,一再公開表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因為中華民國早已不存在了;李氏在國內外演說均持同一論述,可見其對此事有非常深刻的領悟。然而,為何要等到其下任後才公開說明呢?

經查核得知,李登輝總統在其擔任總統的任務內就已經接受新加坡政府及媒體等稱呼其為台灣總統;1997年向世界宣布「台灣是獨立的主權國家,同英國、法國一樣」;在1999年提出「兩國論」,此論點的意思是台灣與中國互不統屬,與之前中國國民黨的政治謊言相違背甚多。由以上史實可以得知,李前總統任職最後數年已經開始轉向恢復台灣原有名稱的做法,也就是正名,將錯誤非法的國號變更為正確國號,而非待其去職後才發表這一系列的言論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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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蔣經國總統承認自己是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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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第二個總統,即蔣經國先生;1987年7月17日蔣經國總統曾說:「我在台灣住了四十年,也可以算是台灣人了。」依據自然法理性原則規範,當一個人說是自己是哪一個國家的人,則對這個家產生了認同感,且那個國家的名稱一定與其人民的稱呼一致,如美國人在向他國人民介紹自己時,一定會說自己是美國人;然而,只有台灣人會自稱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

某些學者提出蔣經國總統在其生涯晚年時,就已經認同台灣了,不僅如此,我們也可以進一步理解成其同時也否定了「中華民國」的存在,此為自然法的隱喻作用。

探究蔣經國總統的出身可以發現,其係特務出身,也因此較一般人會用言語來掩飾其真正目的,可以從其修改其父的言語看出;而在其生命即將走向盡頭之際,也說出其內心真實的想法,如同《論語》中曾子所云:「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蔣經國總統在其生前不顧全體台灣人民一心只維護中國國民黨利益,然而,在其有生之年也能認同台灣這個國家、間接否定中華民國存在一事,也算是對台灣人的一點彌補了了。

歷史只有一個,歷史是唯一的事實,中華民國滅亡一事國際上各國早已皆知,而所謂的政權「遷移」至台灣根本就是中國國民黨為了要欺騙台灣人所製造出來的謊言,沒有任何一個人會說自己是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國家亦是,否則便是精神分裂症之患者!生長在台灣的人,且對這塊土地有所認同的人都是台灣人,這是無法抹滅的事實。同時,一地之人必與一地之國相同,君未看過3億多的美國人居住在加拿大,同樣2300萬的台灣人為什麼會居住在不是台灣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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