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國只有一個
國際法規範國家及國與國之間的種種關係,其中尚牽涉到國家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即便部分細節有些見解上的不同,但對於國家與政府之間的規範,毫無異議的是均主張國家成立之前須有政府,且一個國家只有一個合法政府,行使國家所賦予的統治權;除了合法政府之外,其他的政府皆為叛亂團體。

1949年10月,中國共產黨革命成功,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一方面,中華民國軍隊屢戰屢敗,部分敗軍殘將逃難到猶是日本土地的台灣。於是在次年3月1日成立中央政府,蔣介石自稱總統,於是按照國際法規範,這就是台灣獨立。

蔣介石總統更聲稱是「復行視事」,重拾中國人民不要的國家象徵,國會也維持舊中國的體制,於是台灣成了一個微型中國,台灣人也被假扮成中國人;也因為中國國民黨痴人作夢,欲以台灣作為「反攻大陸」的基地,便以後中華民國(偽中國)與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奪中國的執政權與合法性。不過,台灣與中國互不統屬,蔣介石要「反攻大陸」係違反國際法規範,中國的主權不容台灣侵犯。

1950年,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竟然又再度出現,於是世上同時有兩個政權皆自稱為中國,其中必然有一個政權不符合國際法對國家與政府的規範。一個如假包換的台灣政府,竟然沐猴而冠,欲成為中國政權的執政者;台灣假冒「中國」之名的事實根本無法騙得了世人,但在倚仗美國的支持下,硬是霸佔了聯合國席位長達二十一年。這樣一個使用假國號的國家,除了會被國際譏笑的命運外,也會被不知其故的國際人士將台灣視為中國地方政府或叛亂團體,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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