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簡稱中國,為中國的舊政權,它一定存在於中國,依照自然法規範,中華民國不可能存在於中國以外的地區。但是台灣稱作「中華民國」,則是存在於中國土地以外,未能符合自然法及其他學科的規範。

此外,第一次大戰以來的國際慣例,是強權國家以資源支持革命團體、推翻該國的舊政權,並成立新政權,如1949年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獲得蘇俄的支持,在中國成立新政權;或以資源支持原有政權,使其更加穩固,如此該政權便會轉而依靠強權國,如法國在重組政府時,卻因為政局不穩,在美國的大力支持下,於1958年成立新政府,也因此該政府轉而依附美國的勢力。

因此若說台灣有一中華民國,則需由擔任強國的中華民國還存在於天地間,才可以另外扶持占領地的台灣成立一個當地人民組成的政府,然而中華民國並無此項做法,而是不顧台灣主權是否存於日本手中,直接強佔台灣;這種強占的手法並非國際的慣例,且不論是國際法或從一次大戰以來的國際慣例,均未承認因軍事而占領的土地擁有主權。

中華民國早已煙消雲散,湮滅於中國土地之上,在該政權一百日那天,就是1950年3月1日,殘餘勢力聚集在台北成立新政權,當時為了顯示反攻回去的意願,也為了安撫一起逃難來台的軍民,竟然命名中華民國(台灣)。這嚴重違反自然法、國際法、歷史學、政治學等學科的規範;不稱作台灣政府,這種不遵照事實而做的作法,嚴重違反了人類共識,也造成了台灣內部很多混亂,實在需要台灣正義人士加以修正、解決。

此更是違背世界近代以來的國際慣例。該慣例為強權國家利用軍事力量佔領一地,並成立一政府,即該政府成為此強權國家的屬國,且該國家擁有此地的主權;二次大戰期間如此,終戰後也是如此,如蘇聯扶植東歐幾個國家,最後那幾個國家都變成蘇聯的屬國。但中華民國(台灣)卻非是,顯然其是台灣的假國號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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